漯河市德泽陶瓷博物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:漯河市德泽博物馆。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: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、自愿举办、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、安全和民族的团结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,践行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爱国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、体现文物法精神,展示个人收藏成果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古代陶瓷发展的场所,让人们在参观体验中感受民族文化的伟大和精彩,增强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社会主义的自豪感。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漯河市民政局;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。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部门、业务指导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。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:漯河市泰山路90号。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不符的,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为准。
第二章 举办者、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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